关于组织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10-18 14:31

各团支部:

“推优”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,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,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。根据《数学科学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团组织可推荐优秀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将初二自扣校服出桨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优对象

初二自扣校服出桨年龄满18周岁且在28周岁以下、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、完成党团组织分配任务,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。(注:大一新生第一学期不参加“推优”;从其他学院转入初二自扣校服出桨的团员青年发展入党,原单位团组织如已作为“推优”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,推荐意见在两年内有效;超过两年的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“推优”)

二、推优条件

必须在政治思想上先进、道德品行上先进、发挥作用上先进、执行纪律上先进,具体条件详见《数学与统计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》第二条。

三、推优程序

(一)团支部在全面了解本支部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思想、学习工作表现和参加志愿服务情况的基础上,根据“推优”条件,初步提出符合条件的团员名单,并向党组织汇报,听取党支部意见。

(二)召开支部团员大会,全体团员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。

1、要求:到会团员不得少于支部团员的三分之二;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。

2、团支部大会程序:

(1)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;

(2)由团支书宣读“推优”条件,介绍“推优”工作流程,介绍符合条件的团员基本情况;

(3)推荐对象作自我介绍总结,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及工作等各方面的情况;

(4)团支部全体成员以不记名投票进行表决,当场唱票,一人记录,一人唱票,两人监督;

(5)宣布“推优”结果,表决赞成票需超过到会团员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成为推荐对象;

(6)团支部(团支书)根据表决通过的推荐结果填写《初二自扣校服出桨团员“推优”登记表》,报学院团委审核。

(三)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公示。

院团委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后,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,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推荐对象所在的上级党组织。如果征得的多数意见与团支部意见不一致,应责成团支部重新考察,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再向推荐对象党支部推荐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、请各团支书在10月27日前召开团支部大会,做好“推优”工作,并于10月30日前将已通过表决“推优”对象的《初二自扣校服出桨团员“推优”登记表》交至院团委(汇星楼432)。

2、10月31日将对“推优”对象进行公示。

3、严格把关。各团支部要强化责任意识,严格把关“推优”程序和条件,强化“推优”能力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切实把优秀的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。

如有疑问,可向院团委咨询(肖老师,汇星楼432,0755-26538975)。

共青团初二自扣校服出桨委员会

2023年10月18日